• 运用“认定”或“否定”的取态并没有对错可言,只是借此取态来面对人生抉择,怎样抉择只是取决于人心意愿目的如何而已。
  • 但如果把取态视为该抉择的真相,此种滞留观念于一点的状况便落入了二元对立,亦即佛法所指的“二边”,偏离了世事原貌。

心中有“认定”,即意味心中正正存在另一个相对于此认定的“否定”。

心中有“否定”,即意味心中正正存在另一个相对于此否定的“认定”。

  • 这个“认定”或“否定”的取态,其本质原貌是不存在的,它也只是由各自人心执取不同观念所缔造的投影,如果执持该投影,这就属于迷惑,佛法称此状况为“着相”,祸患因此而起,亦即“苦”。

以上这段说话中运用“般若波罗蜜多prajna paramita”,脱离了此“心法”,便谈不上半丝佛法可言。

  • 认定、否定已经是二边,心有去处,就构成“有为法”。
  • 不滞留于认定、不滞留于否定,是破二边,心无去处,就构成“无为法”。

“法”并不存在“有为、无为”,万法唯心,法无自主性。

着相就是有为。

离相就是无为。

听不明吗?

世间运作并无自主性,更不存在取态意愿,有取态意愿的只是人心,烦恼、纠结、矛盾、磨擦、苦恼是人心的取态作怪,并非际遇本身

明未?大家要觉醒啦!

一切有为法,
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
应作如是观。
~《金刚经》

P.S 凡坚持任何“立场、观点、取态”,结局就只有“苦”。

~《轻心》

佛法所指的“着相”究竟是什么? – 道人心 http://madhyama-marga.com/hd/2758.html

评论区

闻鸡起舞

诸法本无生,唯心说有无!面对生活我们可以有对应事件的观点,但是事情一过,就要把观点放下。滞留观点,烦恼就会随之而来。感恩轻心哥布施????

雨伞

哪有什么客观的二元呢,每个人投影出来的影象各不相同,与其研究这虚幻的影像,不如研究其源头,投影机~心。

点灯的小孩

不认同。问题不出在“认定”或者“否定”的态度,而是要弄明白“认定”或者“否定”的内容,是否符合实际的情况。应该认定的就要去认定,应该否定的就要去否定,事实求是,这才是正确的科学的理性的学习态度。

完全回复点灯的小孩

朋友您好(✪▽✪)

1.首先您当然可以不认同作者的观点,“1000个读者就有1000个哈姆雷特”,表达自己的观点是每个读者拥有的权力。

2.您可能未明白作者想表达的意思。文章开篇就说:“运用“认定”或“否定”的取态并没有对错可言”。为什么?因为一切的对错是非都是人的“心”所建立出来的一套标准,它只是一种“相”啊。而佛法说心不说相,它是针对内心执着的一套法门。这套法门教我们重要的是,我们有怎么样的“心”、用什么样的“心”去面对人生的种种。

注意文章中的几个关键词,滞留、坚持……重新消化一下,相信不难理解,作者想给我们表达的是,我们心中有“是非对错”的观念却不滞留、执着于任何“是非对错”的观念啊。

3.handsome轻心善知识的文章回答非常地有系统,阁下不妨先阅览一下其过往的文字,再表达自己的意见好吗?或许能为您带来启发。????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完全

如是。

雨伞回复点灯的小孩

您好,您所说的实际情况可以举个例子,比如你认定太阳是从东边升起的,那么你心里就会否定太阳是从西边或者其他方向升起。

其实东西南北这个概念也是人心定义出来的,如果某一天人心又定义其实太阳是从西边升起,你会如何?到底什么才是实际情况呢?诸法唯心,所谓的实际情况也是人心所定义。

所以佛法告诉我们要离相,当然可以有所取态,但不能将其当作真相。

“这个“认定”或“否定”的取态,其本质原貌是不存在的,它也只是由各自人心执取不同观念所缔造的投影,如果执持该投影,这就属于迷惑,佛法称此状况为“着相”,祸患因此而起,亦即“苦”。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点灯的小孩

心中有“认定”,即意味心中正正存在另一个相对于此认定的“否定”。

心中有“否定”,即意味心中正正存在另一个相对于此否定的“认定”。

人心的“认定”,只意味「认定人心认为的观念」,并非代表世事原貌。

人心的“否定”,只意味「否定人心认为的观念」,并非代表世事原貌。

例如:
美、丑。
成、败。
高、低。
长、短。
圆、方。

表象以科学定断,但这个定断的基准是从何而来,就是人心定断。

佛法并非为世间另定基准,更非认定、否定世间所设立之定义,佛法只是教人“不能滞留由人心而来的一切观念”,重点是“不滞留”三个字。

所谓“科学”的一切发现,其中就是“人学”,银河系每一个星球的发言,也是用该时空的人心界定出来,随着时空变化,所谓的“科学家”又会说出另一套理论~「一切理论也会随着人心而变」。

再举一例:阁下此刻以“不认同”三字表达,潜台词已经意味心中早已有了一个“认同”,但无论阁下的预设是什么,这个“预设认同”纯粹是“阁下预设认同”。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把“未满16岁的儿童发生性行为”会界定为“刑事罪行”,谁知道在古代很多在这个年纪已经生儿育女、嫁娶,甚至现时很地球上有很多部落及国家根本没有这个条例。

中国法制嫖妓是犯法。
泰国法制嫖妓是合法。

世界各地更有红灯区,全部是政府认可,性工作者是合法,例如日本“歌舞伎町”这个地方。

地球上普遍定立了可以吃猪,但不能吃老虎,因为大部份国家政府认为老虎为濒临绝种动物之一,必须受到保护。

但谁知道老虎、猪其实只是一种动物,为什么界定就快绝种的动物就不能吃,一般而言,如果杀害老虎是犯法。

以上我已举出几个例子,请用心消化,不过题外话,因为本人是佛法修行者,确实无办法三言两语将佛法的道理解说出来,我这篇文章的说话是面对佛法修行人。

正等如阁下此刻“不认同”这个文章,本人是不会给予任何意见的排斥,因为佛法根本没有“认可、不认可”任何事情。

佛法只是说出因果法则,然后必须把滞留于二元对立观念抽离,此过程叫“自净其意”。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点灯的小孩

横看成岭侧成峯,远近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苏轼)

以上为北宋朝文学家“苏轼~苏东坡居士”,当日登上庐山,饱览眼前所见之境后,有感之作的四句诗,成为一首家喻户晓,人人耳熟能详的千古名诗。

横看;指从视线在平面两边张看。
岭;指沿着同方向横向伸延的山体。
峰;指山的尖顶。

意思指,尽管看同一个山,如果从远近高低之处,也因不同角度和位置,所看到的庐山景象也可以完全不同,只因为人在山中,局限了视线而被四周的景物影响,导致看不到庐山的整体了。

佛法上就表达了因为人心被“感知的表象~相”影响视野,而导致“被牵制~着相”,看不见事件的整体真貌,产生了一厢情愿的“二元对立~落两边”的肯定,不断批判,结果为自己带来无尽的烦恼。

P.S 所谓的内容,只是人心执取不同观念下锁紧的点子。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点灯的小孩

人总活在“荣辱、得失、对错、善恶”等等之间的对立世界里,所以矛盾、纠结、烦恼是必然的,这种“二分法”形成了一种“惯性思维(Inertial thinking)”。

我们从小就被教导这样分化所有人事物的价值,彷佛以为这“二分法”就是处世理所当然之道,谁知这种“二分法思维”存在大量逻辑谬误,难道世界上颜色又岂会只得“非黑即白”这样简单?

人总惯性看表面事相作基准,局限只得“两种对立”角度层面,常只考虑一系列“两极端”的可能性,而排除还有其他的可能,看不见“两极端”以外世界,佛法上叫“边见”,亦即永远“偏侧于一边见解,却看不见整体”,叫“着相”。(注:“着”指被牵制。“相”指现象。)

现举例分享给大家…..

甲说:“某人欠我钱,应该欠债还钱,但他没还给我,所以他错了。”站表面上,这是人伦,甚至法律上,人人理应也同意。

乙说:“某人欠我钱,应该欠债还钱,但他没还给我,所以他错了,我的烦恼是他责任,因是他造成的。”站真相上,就值得商榷。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点灯的小孩

人必须跳出那“言教、文字、事物”以外的框架,来“发现洞悉”其背后的奥义,大家再可思考多几个问题……
1)我错,就代表你对吗?
2)我对,就代表你错吗?
3)你对,就代表我错吗?
4)你错,就代表我对吗?
5)难道我对,你也对,不可以吗?
6)难道我错,你也错,不可以吗?
7)我荣,就代表你辱吗?
8)我辱,就代表你荣吗?

如此类推…..

谁知道原来“没有绝对的真实世界,只有感官经验造出来的世界”,每人运用自己的“感官”把资料摄入脑里,因为“不能、不需要”把所有资料捕捉。

故此,人将际遇透过感官来将资料“主观选择性”的摄入,再经个人“信念、价值观、准则”过滤而决定意义,成为“定义”,留在脑中。

那份过去的“记忆体~识”形成一连串的“信念、价值观、准则”,全都是主观形成。故此,过滤出来的所谓“定义”,根本只是“个人定义”而已,而并非来自世事本身,亦即是“我认为”而已。

每人都以上述方式思维,所以一点一滴地塑造了自己出来,故此,人是“主观”的,佛法上称为“我执”,亦即事事以“我的个人感觉”为大前提,凌驾于一切之上,并以这方式建立对世界认知,因此,根本“没有绝对真实,只有主观错觉”,再而强行划分成“二元对立”,佛法上叫“落两边”。

每人都自制地图,在这“自我世界”中生活,若改变了由“主观选择性”模式,就会改变世事对自己为所带来的“影响,感受”,就所谓的“喜怒哀乐”。

喜怒哀乐的“情绪”也从来不是来自“某人、环境、现象”,而是来自我们对世事的“主观态度”,佛法上称为“着相”,亦即是主观“信念、价值、准则”所构成,叫“我执”。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点灯的小孩

世事是死物,它没有个人感觉,更加没有自主性,它只是一个现象,佛法叫没有“自性”,这个现象全部都是无生,赋予千差万别的只是人心,这个万物真实状况,叫“诸法无生”。

现象从来不曾给我们“喜怒哀乐”,一切只是来自人心对世事的“个人判断、个人反应”,人人感受根本不同,既然感受不同,所以确实并没有“客观世界”,一切也只是“主观世界”。

佛法上认为人根本“无须、无法”改变过所谓的“外在世界”使自己快乐, 一切都是自我陶醉出来的一场“错觉”,但为何人感到世事“如此真实,拳拳到肉”?因为世事、世界全是由自我一手一脚制造出来的“一场个人感觉”,所以非常真实。

现象从来不曾给我们“喜怒哀乐”,只是来自人对世事的“个人判断、个人反应”,人人感受根本不同,既然感受不同,所以确实并没有“客观世界”,一切也只是“主观感觉”。

故此,只要能改变了“脑里世界”,感受就会完全天翻地覆,人生际遇感受便会改写。

万物以大地为根,心就是根本,佛法就是以改变“心”为主的法门,所以叫“心地法门”,将心调炼就会将烦恼“连根拔起”,这就是所谓的“修心”。

为了使自己真正离苦得乐,《金刚经》就教人如何去从现象中抽离~“离相”。

点灯的小孩回复雨伞

外法唯心,不错,但是世所共许,更有力。如果世人都认为太阳是从西边出来的,那你也只好承认,没办法,不是吗?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点灯的小孩

其实如果将刚才我一大段文字作一个最后的总结,我会写成以下最后一句…….
⭐️一切都不要执着⭐️

雨伞回复点灯的小孩

是啊,因为众人的心是无常的,所以导致所有的行为都是无常的。
承认与否都可以,重点是不要执着呀。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点灯的小孩

大部份以为我是老人家,难道我就是老人吗?

启航回复Handsome轻心 (作者)

您好,轻心前辈!在下反复想问您一个问题,虽知有些愚蠢,但是心中还是有疑惑。劳烦轻心前辈给解惑。轻心前辈说要没有分别心,没有善恶等二元对立的观念。例如贪嗔痴,妄语,杀生等等,难道不是恶吗?怎么能没有善恶呢?

阳光小薇回复Handsome轻心 (作者)

意思是说,比如我喜欢吃蛋糕,不是蛋糕好吃,而是我觉得蛋糕好吃。蛋糕本身不是好吃或者难吃的,是我觉得它好吃,他觉的它难吃。

星明

小孩師兄/姐,您好啊~我想“內容”,可能是我們不能選擇的,而“態度”,是我們有自主權的。您覺得呢?

星明

通過學習,修行,我們可以選擇更正确更理性的態度去選擇,去面對“內容物”。

Handsome轻心 (作者)

佛法不是教人做什么、不做什么。

佛法不是教人认定、否定。

佛法是教人不要用滞留的观念行事,否则必招苦果。

星明

☝️轻哥直接了當,1針見血。

星明

雖然轻哥上文提及說????能吃,而????不能吃,廣東諺言卻說 “扮豬食老虎”,意思大約是說,要想吃老虎就要裝扮到好像豬一樣。

点灯的小孩

统一回复一下,没想到这么简单的几句话会引出这么大段的回复:我的回复中包含着复杂的关于如何安立世俗谛的道理。对中观概念的正确理解的核心,不是简单的承认胜义空性的存在,而是在此基础上如何善巧的安立世俗,如果不能做到,回导致很多很多的麻烦,大麻烦。

誉睿回复点灯的小孩

你看不明白,只代表你自己,你觉得复杂只是你觉得!

你觉得是宝在别人看来也许是垃圾,你觉得是垃圾别人也许看来是宝!

所有世事皆是如此!勿要自负,自负绝对是一种执着!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点灯的小孩

我是善意的,因为般若波罗蜜多,牵涉了复杂的系统,并不能三言两语解释。

而我有这个传承,清楚知道一般民间很少人提及这个课题,所以每当牵涉了这个课题,绝不能蜻蜓点水。

如果再说,分分钟随时写几万字。

言归正传…..

这个课题之所以复杂,是因为这个课题是超越了我们所认知的逻辑。

所谓简单,明白的人就会觉得好简单。

我不是有心刻意大段文字,如果真的要将这个课题解释,就是“不可说”。

因为这个课题牵涉了所谓的“第一义”,但是我尽量已经撇除这些专业名词。
有时间可以抽空看我在文中附带的连结。

星明

小孩/哥/姐,如果你要跟著人家說太陽從西邊出來,真是太可笑了!當然你沒必要和他們爭論。你是有腦子的,對吧~

点灯的小孩

世所共许的意思是说:全世界的人都这样说。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点灯的小孩

你今年多大?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点灯的小孩

为何你如此在乎“全世界都这样说”这个理念?

点灯的小孩

全世界都这么说,并不是一个理念,而是说:以人类的认知极限为界限,得出的结论。这样解释,你们能不能回头看看,自己的想法是不是存在逻辑上的缺陷?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点灯的小孩

你知不知道我们的思维是驾驭逻辑?

达林回复点灯的小孩

游戏规律存在,可以探索学习利用之,但是其并不实,因为其建立的基础,游戏本身并不实。这么比喻,能明白么。

达林回复点灯的小孩

因此佛法从不阻止、批评去探索学习总结运用游戏规律,佛法是提醒认出:一切无有自性,无法独立存在,故一切犹如游戏一般无绝对的实有性,明白人心制造的一切感知认知和产生的各种偏好选择也没有绝对的真实性,皆为自心所现,故而一切都不要执着,可以取用任何却不认定任何为真为唯一正确,也就不会抓取执着非此不可了,这就“离相”了。而不明白佛法的话,想要心甘情愿的做是比较困难的。

Handsome轻心 (作者)

“全世界都这么说,并不是一个理念,而是说:以人类的认知极限为界限,得出的结论”这句话是阁下说。

一、佛法不是表象的认知。
二、故此,佛法是不研究人类的认知。
三、佛法是破除对滞留于观念的认知。

这样听明未?

因为人类所认知的“只是内心所认定的观念”,只是人心的投影,这种即“所谓的认知”,叫“妄心”。

世事的原貌并非人类观念的认知,世事的原貌是“无生”。

《世事的原貌》
《三法印~世間的原貌》 – 道人心 http://madhyama-marga.com/wz/2189.html

星明

親愛的小孩,佛法是教導我們破執啊~你不妨先轻轻放下既有的想法,觀念,再回頭看看回應吧~乖!

点灯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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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点灯的小孩

你這句說話已經構成謗法,正式被拉黑,必須慎言,後果不堪設想。

梵依枫华

一切法皆是佛法,而佛法即是心法,所以一切法皆是心法。

虽说要求我们离掉立场,观点,态度。但也不是真的就离没了呀,那就是执二边了。

“如露亦如电”,那只是”如”,并不真的是露和电。

“那样的状态”是我见我执吧,是各自人心执取不同观念所缔造的投影。但是不能说没有投影,只是不能把它当作实体来看待,那样就不执着咯。

所以,尽心放下自在不执着,那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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