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问区

信佛的单身男,可以对喜欢的异性产生性幻想吗?

二、正文区

謝邀。

逻辑谬误

先假设:

一、已结婚,有性需求,可以跟伴侣性行为。

二、拍拖,有性需求,不可以跟伴侣性行为,也不可自慰。

三、单身,有性需求,不可跟以伴侣性行为,也不可自慰。

问:以上除了第一点之外,其余两点合乎逻辑吗?

答:不合逻辑。三者之间没有前因后果必然关系。

医学

性需求取决于“结婚、拍拖、单身”才会发生吗?不是。

性需求主要关键取决于跟身体结构有关系,完全跟“结婚、拍拖、单身”三种处境无关。

在家五戒、梵行五戒之逻辑

既然提问中涉及信佛,笔者依照“巴利三藏”找出“在家五戒、梵行五戒”两者之分别,暂时未见到“俗家信众于拍拖及单身时需要禁止性疏导之戒条”

《上座部、汉传佛教对邪淫定义》

根据上座部《在家五戒》的巴利语原文和汉译内容所宣说,释迦牟尼佛为“在家弟子”所制定的戒律中,在家弟子可依据自己的意愿而选择受持这些戒律。

《在家五戒》中的第三条巴利文为:
“Kamesu micchacara veramani sikkhapadam samadiyami.
我受持离欲邪行学处(即戒邪淫)。”
以上就是世俗所指“戒邪淫”。

  • 欲邪行(kamesu micchacara)中的“欲”(kamesu)是指行淫,即性行为。
  • “邪行”(micchacara)是指“被谴责的低劣行为”。

将两者意思合起来就成为“欲邪行”,亦即是指“被谴责的性行为”。 如此一来,此条戒律准则的意思便呼之欲出,即“我遵守不做被谴责的性活动”,此处“被谴责的性活动”是指“与不可行淫的对象发生的性活动”

第一点、由此可见,合法夫妻之间的性活动,不属于“被谴责的性行为”,这是必须注意的第一点。

第二点、“丈夫在有妻子下”或妻子有丈夫”的前提下,再跟其他男生或女生发生的性活,则属“被谴责的性行为”之列。

第三点、性活动是否被定义为邪淫“欲邪行”,重点在于与之发生性行为的对象是否合适。

~《巴利三藏中部注:破除迷障》(Papañcasūdanī)中对于20种“不可性活动的对象”作出界定:

《对于男人而言,不可性活动的对象有20种,共分为三类》:

一、9种受监护的女子:

1)母护女 (màtu-rakkhità);

2)父护女 (pitu-rakkhità);

3) 父母护女 (màtà-pitu-rakkhità);

4)兄弟护女 (bhàtu-rakkhità);

5)姐妹护女 (bhagin -rakkhità);

6) 亲戚护女 (¤àti-rakkhita);

7)家族护女 (gotta-rakkhità);

8)法护女 (dhamma-rakkhità);

9)有护女 (sàrakkhà)。

二、10种已与他人成婚的女人:

10)买得妇,以财物买来而令住者。

11)乐住妇,自愿与其心爱的人同居者。

12)财住妇,给与财物而令住者。

13)衣住妇,与衣物而令住者。

14) 水得妇,共触水钵而住之妇,男女双方一起以钵中水灌手并誓言:“愿如此水般和合不离”而结为夫妇,这是古印度的正式婚礼,如今的缅甸依旧保持这种传统。

15)除镮妇,对一个取薪女,除掉她头上用来取薪的垫子后令住在家里做妻子,称为除环妇。

16)婢妇,既是奴婢又是妻子。

17)佣人妇,既是佣人又是妻子。

18)俘虏妇,俘虏而得来者。

19)暂住妇,临时的妻子。

三、20. 罚护女,有人准备刑具而说:“凡是到某某女子处者将会受罚。”。

《对于女人而言,不可性活动的对象有12种,共分为三类》:

一、九种受监护的男子,

1)母护男 (màtu-rakkhitaü);

2)父护男 (pitu-rakkhitaü);

3)父母护男 (màtà-pitu-rakkhitaü);

4)兄弟护男 (bhàtu-rakkhitaü);

5)姐妹护男 (bhagini-rakkhitaü);

6)亲戚护男 (¤àti-rakkhitaü);

7)家族护男 (gotta-rakkhitaü);

8) 法护男 (dhamma-rakkhitaü);

9)有护男 (sàrakkhaü)。

二、两种已与他人成婚的男人。

三、罚护男 (sapari-da óaü)–有人准备刑具而说:“凡是到某某男子处者将会受罚。”

题外话,依照上述表达,假设男子A君以金钱购买了一个女子(前提是所处的时代或地区法律允许那么做,这在古代是很普遍的),那么男子A君与该女子发生的性活动,也不会被判定为邪淫。

与此同时,女子与心爱的对象是A君,如果是自愿与之同居,他们发生的性行活也不被判定为邪淫。

由此可知,不论男女,如果互相是心爱的对象,且自愿地住在了一起,而发生的性活动,也不被判定为邪淫。

简单说,拍拖中的情侣婚前性行为,根本就不是邪淫。

依照戒律提到了第 19 种女子,称为“临时的妻子”。假设A君嫖妓,如果有付钱,该性工作者就依据他们达成的协议进行性行为,也属“临时的妻子”,不会被定为邪淫。但特别一提,这只是依照当时印度的法律,不代表现代中国法律,中国的法律嫖妓是犯法的。

题外话,依照大乘佛法,一切使人攀附的领域,都要为“自心起戒”作出调整,必须于该领域的执着中“出离”。

否则不论“独身”或“已婚”,只要沉沦性活动,也属于邪淫,此乃“般若波罗蜜多prajñā pāramitā”的其中意义,叫“降心、住心”。

由此可见:

1)不论男女,自慰不是邪淫。

2)不论男女,婚前性行为不是邪淫。

既然“拍拖、单身”有性疏导也不属于邪淫,如此一来,应该怎样处理性需求就交由读者自行定断。

至于问及信佛男生对异性或女朋友是否可以产生性幻想,属于罪恶?

首先清楚以下逻辑:

喜欢就是情,情就是欲,有情必有欲。

笔者觉得此提问已经超越了任何宗教,试问如何在喜欢异性之下,可以完全没有性幻想?匪夷所思。

(按:性无能、性冷淡、年老、疾病等等,另作别论)

女基督徒其中心声

幽默附带一句,笔者之前看见“女基督徒”在香港某讨论区写出下说话,确实讽刺…..唉

“我系一个人生活,有呢样野(性需要)唔系我想,上帝无俾我一个伴侣,而继续有呢个需要,你不如连呢个需要都攞走埋啦!?我有些觉得上帝玩我啰!”

上帝没给此女基督徒伴侣,却仍然维持她性欲,究竟此女生可以怎样做?

(按:以上不代表全部基督徒的心声)

今次回应是公平的,答案亦可以放入“信佛女”身上。

P.S 题外话,不同宗教也忌讳谈论,无论任何宗教也值得正视这个人类身体的本能,笔者的立场是中立的,如何取舍,各安天命。

~轻心

《请教,从修行的角度,如何“处理”自己的欲望,比如,性欲(繁殖欲)?》

请教,从修行的角度,如何“处理”自己的欲望,比如,性欲(繁殖欲)? – 道人心 http://madhyama-marga.com/hd/4288.html

《修行是否需要折磨自己?》

修行是否需要折磨自己? – 道人心 http://madhyama-marga.com/hd/4581.html

三、评论区

Handsome轻心(作者)

有同修说:“上帝、耶稣、佛陀真的好无辜”,既然如此,就由我再世包青天~轻心,为以上三位神灵打官司申冤!

卢光宗

这个内容我不了解,应该很多人有兴趣

Handsome轻心(作者)

先撇除什么修行或者宗教,刚才我翻阅了很多基督教的言论,我发现他们禁欲的思想原来超越了佛教徒,简直吓死我!

他们说拥抱都不能,我突然间想,基督徒之间究竟是怎样拍拖的?难道是一起在房间捉象棋吗?

Handsome轻心(作者)

如果依照他们基督徒的言论,一有欲望就要向神祈祷,如果双方也是基督徒走在一起拍拖,相信他们的娱乐唯一就是祈祷了。

我不是批评基督教,因为我觉得上帝及耶稣很伟大,会不会是信徒曲解了希伯莱文?但是圣经翻译的时候被人为曲解?

上帝会这样虐待人类吗? 一样扭曲人生还算是一个神吗?

我觉得上帝绝对不是这样的人,千万不要冤枉他!

Handsome轻心 (作者)

会不会世间的信徒也冤枉了释迦牟尼佛?那一本经文说俗家人必须禁止性欲的疏导?

我学佛25年,为什么从未见过这样的经文?会不会是我修为太低,领悟不到?

Handsome轻心 (作者)

当日阿难尊者,没有做好和尚的本分,竟然化缘中独自去偷欢,释迦牟尼叔叔,当然叫他要做好本分,太咸湿的话是难以脱离这个凡尘俗世~“淫心不除,尘不可出”,这是针对他当时太咸湿。

但是面对一个本身已经有层次的人来说,释迦牟尼叔叔根本不会跟你说禁止咸湿,例如罗汉,已经超越咸湿的境界。听得明吗?

当时帅哥ananda阿难尊者好鬼靓仔,加上遇上隔世情人“摩登伽”,旧情复燃,而当时他两人也未是罗汉,所以当然会咸湿。

面对仍然会沉醉在咸湿境界的人,释迦牟尼叔叔,当然会劝到你不要咸湿。就正如一个经常喜欢吸烟及饮酒的人,我们都会劝别人要减少份量啦,完全合情合理。

但是我们现在是俗家人,应该安守本分,如果你想一刀切,何不直接出家?

既然留在俗家,坦白说你1日24小时有几咸湿呀?

极其量半小时至1小时,你解决了,就不会咸湿啦!但是你强忍不解决,你就24小时都咸湿啦?

大家拿出计数机计一计这个投资值博率,究竟如何投资好?

不要再为这些芝麻绿豆的事情耿耿于怀好吗?找个男朋友女朋友啦!不要日日着眼在什么情欲,人生有很多事情要做的。你越刻意制止某一个诉求,那个反作用力就越大,换言之,刻意禁欲的人其实最咸湿!

女信徒不想出家,就该部署出嫁。

男信徒不想出家,就该部署出“精”,组织家庭笑哈哈!

各大读者自己消化一下,切勿“人不似人,鬼不似鬼”,一定要问心无愧。

Handsome轻心 (作者)

突然间忽发其想,當民间「佛教信徒」遇上「基督徒」,互相爱上,后果会有什么下场?

Handsome轻心 (作者)

情到浓,信佛男朋友突然间结印诵大悲咒,基督徒女朋友突然间祈祷?

Handsome轻心 (作者)

左手食雪糕,右手打边炉
上午信佛陀,下午信耶稣。

生理性肿胀,男生大腿插一刀,
女生情欲到,双拳紧扣狂祈祷。

健康守护者

对症中草药成分的药物是可以改善治疗好的,一般一个礼拜见效,三个礼拜有很好的改善,有需要的朋友可私聊详细介绍。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健康守护者

朋友,你是卖什么的?

禅123回复Handsome轻心 (作者)

他是卖治疗阳痿早泄的药

健康守护者回复Handsome轻心 (作者)

自慰器

健康守护者回复Handsome轻心 (作者)

我是做男性健康领域的,有任何需要问题可找我聊

Handsome轻心 (作者)回复健康守护者

朋友你好,你对男性或女性长期禁欲有什么看法?

朋友可否分享关于你所知道的健康领域给我知?

东靖

人若沉迷于任何领域,如果不懂出离而不舍,都必然会出问题。

生活中的领域本身是没有罪的,吃饭冇罪,买新衣服穿冇罪,工作赚钱养家冇罪,运动健身更没有罪。

为何人类强加观念,于性领域中人类正常性生理的需求,就有罪了呢?延续人类繁衍的性领域本身,何罪之有?

招致烦恼苦的是沉迷于一切领域,执着不舍的心。当人刻意的禁止一个领域的时候,正代表他对于那个领域过分的贪欲。

否则,在遵守人伦法律不伤害自他情况下,没有沉迷的执着,何谈凭空禁止之说?那样不是,天下本无事,头上再安头么!

道道道

辛苦答主写了那么多字

名字好难想

有个问题真诚请教答主:当代男女在进行"自我疏导"时大多会配合阅读或看一些动作大片。这种观看别人xxoo的行为 是否算是邪淫呢?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名字好难想

无论看、无论思想,也属于一种人类对某领域的渴望。

我们肚饿的时候会想到食物,进入餐厅的时候心里会思考餐牌的餸菜。

人类吃饱的时候,就不会在朝思暮想餐牌上的餸菜。

正,代表适当。
邪,偏离了正,代表不适当。

世上除了法律之外,谁可以界定正邪?有,问心。

根据佛法上的指引,“被谴责的性活动”叫邪,清晰而简单。

人类什么思想、行为,如果做到世上会被谴责,就要调整,这个基准是超越时空,没有具体例子可言。

至于你说自慰的事,如果不是想着异性,难道是想着多啦A梦?

假设阁下是女人,可能不会明白男人的身心操作,如果一个男人冇办法对这个女性产生性感觉, 血液是不会流动到阴茎的海绵体,导致没有办法勃起,如此一来,男人应该过海应该想着什么?

( 按:女生的情况我就不便说,因为我不是女生,交由女生自己回应自己)

Handsome轻心 (作者)回复 名字好难想

进行性事,进行自我疏导的时候,应该想着什么?

米奇老鼠?史乐比?还是钢铁人?

我们做什么事都要专心一意㖞!难道三心两意?

人生无论参与某一个领域,只是蜻蜓点水,不专心,这算是正确吗?

Handsome轻心 (作者)回复 名字好难想

持咒的时候我们观赏佛像,吃食物的时候是不是也应该尽心去体验呢?

​Handsome轻心 (作者)回复 名字好难想

現在的人修法的時候,想着XXOO。

XXOO的時候,卻研究佛法?

這樣是正還是邪?是否合情合理?

Handsome轻心 (作者)回复 名字好难想

佛法並不高不可攀,佛法只是说出世间的真相,花花世界以外从来不存在另一个佛法,明白真相的人在任何领域都见到佛法。

名字好难想

真心受教了 谢谢答主 说的太好了。仿佛置身古代僧众辩经的场景中。随喜叹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名字好难想

说到这里,读者应该已经大概知道佛法原来是“超越一切观点与立场的系统,如此一来,当然不会受制于人间种种定立出来的基础,并非间传说般误以为佛法就是“否定、禁止、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佛法是说“实相”,不是说“法律”,不要令佛法蒙上不白之冤啊!

故此,在“般若波罗蜜多”的系统思维下,“性活动”本身就並无对错可言,错误只是因对“性活动的执着”,凡只要对六根感知产生滞留攀附,当得不到就产生烦恼,此种受牵制的过程,就叫“着相、住相pratisthita laksana ”。

根据佛法要义,无论沉醉在任何一个领域,也要舍离,当中包括对佛法的相关事项,也不能沉醉滞留。执着就是执着,完全跟执着什么领域无关。

举例说;
A执着食欲。
B执着听欲。
C执着性欲。

在运用“般若”去面对人生之下去“观照”,就明白以上诉求都是平等的,无分优劣、高低。

不会因为食素,就代表清净。
不会因为食肉,就代表污染。
不会因为单身,就代表清浄。
不会因为婚姻,就代表污染。

举一反三,如此类推,中国佛教徒千古传颂的一篇经文《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内每一个“不”字就是说实相,就是说出“不要滞留”表象二元对立,万法唯心,森罗万象的千差万别,都只是自心创造出来的幻影。佛法不会否定“人类渴望对六根感官”的诉求,因为这是人类基本诉求。

求觉的人必须体验后“驾驭这份经历”, 否则就要为自心攀附之处而起适当的调整~“戒”,目的就是不能受“六根体验的奴役”。 万法表象只是“中性的活动”,分别的是人心、攀附的是人心、滞留的是人心、执着的是人心,并非“世事、世情”本身。

建建

光是男女之事的念想起来 再提起正念破之 一系列完整的想法 已经是成法界。更别提去做这种事了。解脱相乖。没什么可说的。大乘了义经讲念 修行于念念间观止。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建建

如文章所述,俗家人只要保持自身不要贪,如需组织家庭,就必须混俗和光,切勿矫枉过正便是,否则难以适应社会。

准备出家另作别论。

建建回复Handsome轻心 (作者)

所以说看发心。求出离的必然不能淫。求人天乘的需要节制并累积福德就好。但这个戒淫生定生慧出离的根本是肯定的。真正了悟了,也就自然然放下。修行的路上,不善缘起时,需要时刻关照自己,提起正念,或者修白骨观破之。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建建

前提是不打算组织家庭,否則必须采取中庸之道。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建建

不过顺带一提,出离,这两个字要搞清楚。这两个字是“驾驭于感知”的意义,并不是排斥。

否则,“排斥”已构成“攀附”,叫着相pratisthita laksana”。

因为“排斥一个观念”,正正意味“贪恋了另一观点”,只不过贪恋的领域不同。

举例,排斥苹果,正正意味贪恋了另一苹果以外的东西,否则不会排斥苹果。

建建回复Handsome轻心 (作者)

然。有需要排斥的 已是着相。所谓无无明 亦无无明尽。所谓无所谓能离所离。我要表达的是出轮回,断淫是不能侥幸的。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建建

应该说,“驾驭感知~离相”是降伏执着之必然过程,性兴奋只是“触根”的其中攀附。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建建

先假设界定杀人不好。

匪徒挟持人质,即武力伤害人质,警察在适当的时候向匪徒头部开枪,最后匪徒死亡,究竟好不好?如果警察为了保护人质而杀害了,莫说是因果,法律上已经是合情合理。

由此可见…..

只能因应情况而界定“杀人的好坏”,换言之,好坏对错并不是该领域本身,动机才是重点,这个就是“心”。

一对情侣或夫妇,他们的角色是一起生活的组织,如果为了自己情况而牺牲伴侣的需要,这个已经是“恶行”。

可能阁下此刻正在单身,如果阁下是已婚或有伴侣的人,就断不能单凭行为本身决定清净与否,因为重点在于你的心。

行为属于表象,表象就叫“相”。

佛法说心不说相,因为离相,离心而说,属于“外道”,已经偏离了佛法。

性行为是一个“相”,相是中性,没有对错可言,对错的人心,听得明吗?

淫,代表“贪恋性行为”,但性行为本身没有对错之分。

相、着相,是两回事。

阁下可以看看巴利三藏民对“邪淫”的定义。

任我行回复建建

轮回是因为执着,不是因为某种行为,执着x跟x无关,是心去攀附执着。三界轮回淫为本,淫就是过度的意思。古时候淫雨霏霏,就是雨水过多的意思。富贵不能淫,意思就是就算富贵了,也不能过度和放纵,不是说富贵了就不能有性行为。为何会过度?就是贪心执心。如果只是禁止了某种行为就能出轮回,太监,老太太老爷爷早就没性欲了,难道就都是大成就者?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任我行

一个自愿做井底之蛙的人是冇办法跳得出来的,因为这个人吃了火药,孤独是应该的。[捂嘴][捂嘴][捂嘴]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任我行

何必劝导这种人?如果一天她把昨天的互动说话打印出来看,说不定有一天她自己会知道自己是一个如何执迷不悟的人。

她只懂得将佛经搬字过纸,完全不明白经文中的意义,害己害人,这个人自认大乘,却对般若波罗蜜多一无所知,每一句都落笔打三更,如果她口中的说话就是所谓的佛法,我相信他必定是千夫所指。

这个人的说话简直离谱,甚至乎变态,由于她是女人,我就不说下去了,唉…..

建建

完全的为对方考虑之行为 当然是无我且肯定的 熟问真能做到男女之事而无我无念的有几人?有一个的话那是菩萨再来。你这一大段回答无非还是发心问题,一个行为的出发点是于己还是于他。地藏经云南阎浮提众生,举心动念无不是罪无不是业,因为既然已是南阎浮提众生,必然是举心动念皆有我。一个行为的出发点是为了对方,但是对方于这件事的对错本就值得商榷,你也要一味的去做?我的观点最后重申一次,资粮路上,一个一心求出离的、出轮回的,必然是需要断淫的,没有丝毫的商量余地的。如果已经是在家有家室的情况下,我只能说是个人业力。虚云大师等可证俱德也很多都是舍弃家室遁入空门的,还不是彻了空性并勇猛无余的选择自他解脱中去?好了不说了,阁下只要但问自心,自觉坦荡哪怕一丝丝侥幸都没有仍然坚持此论点的话,各自且走着看好了。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建建

假设(完全“为对方考虑”之行为)如果是无我。

問一:现在(完全“不为对方考虑”之行为)属于“有没有我?”

問二:“完全为、完全不为”这个决定,是谁认为?

假设(这有家庭、有伴侣),是个人的业。

問三:现在(无家庭、无伴侣),是谁的业?

假设男女之事,谁人也不能做到“无我”。

問四:如果“没有男女之事”,该人是否意味“无我”?

Handsome轻心 (作者)回复 建建

假设“性行为有机会带下半身愉悦,无性行为杜绝了下半身愉悦”,此刻阁下选择后者,不选择前者,只能意味阁下“终止了下半身愉悦”,但阁下是否“无我”,只有阁下知道。

因为“无我、有我”,完全跟进行或终止任何领域无关。
(按:性无能、性冷感、病患者、年老者等,同样终止了性行为,他们是否无我、有我,只有他们知道)

《楞严经》所指的:“淫心不除,尘不可出”这句话,当时的对象是“阿难”,但这句说话的内涵是“执心不除,便无法出离对际遇之攀附~尘不可出”。
(按:攀附跟“做”或“不做”无关)

有人选择终止下半身愉悦,借着此种终止修行。

有人选择不终止下半身愉悦,借着另一种方式修行。

以上两者之间并没有优势可言,这就好比一个沉醉古典音乐、一个沉醉流行音乐,两者之间并不存在优势可言,只是沈醉的領域不同,既然两个也是沉醉,又怎会有优势可言。

故此,出离的真义,是指从两个极端之中出离,家传户晓的汉传佛经~《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这本经文出现了很多个“不”字,成双成对,目的就要教人“不要滞留于任何一个极端”之中。

一个刻意追求单身。
一个刻意追求情缘。

两者之间也是沦陷极端,必须从这个极端观念中出离,要出离的是观念,而不是摒弃、否定、排斥该经历,这才是真正的“无我”,而不是带着两个极端的要求怎样。

每人的人生也带着不同缘份,有的今生是具情缘、家庭,有的却没有,此乃缘份。重点是单身者是否能够安守本分,有伴侣的是否安守本分。
(按:本分,指坦然作出适当的所作所为,问心无愧)

Handsome轻心 (作者)回复建建

《智慧的真相~俗世梵心》

《智慧的真相~俗世梵心》 – 道人心 http://madhyama-marga.com/ wz/2351.html

《佛法所指的“着相”究竟是什么?》

佛法所指的“着相”究竟是什么? – 道人心 http://madhyama-marga.com/hd/2758.html

《请教,从修行的角度,如何“处理”自己的欲望,比如,性欲(繁殖欲)?》

修行是否需要折磨自己? – 道人心 http://madhyama-marga.com/hd/4581.html

般若Prajna回复建建

请问,淫字何解

建建

我最后只说一句,轮回大事,马虎不得。不要自欺欺他。考试时六十分就及格了,往生也分三品,真假修行人但问自心。就好比吃肉并没有纳入戒律一样会被看做极端。每个真修行者在方方面面对自己的要求都极其严格并在并不懂佛法的世人那里被称为极端。我们大乘修行者已经在念念间去觉知,绝不会在雷区边缘去检验自己。是真的可有可无,一切完全以对方为出发点考虑,还是不敢直面自心的对此事有贪恋,自己最清楚。当然各修行者根器不一,不可强求。接引方便不可强说。但道理是肯定的。

一蓑烟雨回复建建

维摩诘,梵文Vimalakīrti,意译为净名、无垢尘,意思是以洁净、没有染污而著称的人。

维摩诘居士有妻有子,但为何称为“无垢”,因为清净在“心”,与迷信徒所说的身体“禁欲”无关。按你的说法,维摩诘居士有妻有子难道是业障?

“贪恋”性行为和“排斥”性行为都是执着,清净之人既不贪恋亦不排斥,因为这样稀松平常的一件事,根本不值一提。

Handsome轻心 (作者)回复一蓑烟雨

维摩诘居士,本身是金粟如来的化身,他示现俗家人的身份、有妻儿,他并不是告诉别人自己如何本领高强,而是借着这个信家人身份,来教化明白滞留任何观念,也必陷入两个极端,落二边。

《维摩詓所说经》就是宣说大乘核心~般若波罗蜜多,目的就是要破除二元对立观念。但是刚才的那位“禁欲侠者”根本完全一无所知,却挂着大乘的旗号,误导别人。

一蓑烟雨回复Handsome轻心 (作者)

原来是金粟如来借俗家身份教化大家,破除对观念的执着,受教了?。
维摩诘居士有妻有子,首先破的就是禁欲党们对下半身的执着啊,禁欲党念及金粟如来的苦心,不会感到惭愧吗?最起码也不要再宣扬这种迷信思想了,这种“禁欲论”不知害了多少和谐幸福的家庭。

闻鸡起舞回复建建

最清晰的一条,佛法是针对心而说,所有佛经的典故都是教人破除自身执见,咬文嚼字走形式永远入不了佛法大门!~

建建

别断章取义自以为是。我并没有说过不淫就一定出轮回。我是说不淫为出轮回的必要。事须渐修。具体关于淫的开始,我建议你去读瑜伽师地论,可不止是过度的意思。

Handsome轻心 (作者)回复建建

你吃了火藥嗎?

Handsome轻心 (作者)回复建建

你知不知道你迷信,自以为是的是你自己,佛教就是俾你这种人影响的风气极差,扭曲佛法,只不过你自己一直不知道。

我诚意劝你,但你却听不入耳,现在会请你离开,不要在这里发言。

因为你的说话只会令佛教蒙羞,充满自我,事事以自我为先,现在我正式拉黑你,但我仍然奉劝你一句,井底蛙是不会有进步的,你好自为之。

东靖回复建建

“我最后只说一句,轮回大事,马虎不得。不要自欺欺他”?

缘何可以出轮回?希望仁君你采用天下大众能听得明的清楚说话。

“考试时六十分就及格了,往生也分三品,真假修行人但问自心”?

或许仁君现在想考九十九趋近一百分,这当然冇问题,我也是同样说话:仁君现在究竟想考多少分?但问仁君自心!

“就好比吃肉并没有纳入戒律一样会被看做极端”?

这句话是见仁君说,请问,世尊与长随众当年随缘所化,其中一定包括肉食,此是不是应被一干人等视做极端?
还望仁君千万不要寻托辞,因为无人不知,人不吃肉并不会死。

“每个真修行者在方方面面对自己的要求都极其严格并在并不懂佛法的世人那里被称为极端”?

这句话是仁君说,但我不得不提醒仁君,说话一定要说清楚。
真修行人在不懂佛法人眼里,究竟是怎么个极端法?
所以还请仁君详细说明之,否则大众若看到仁君你的说话,定会以为真修行人是一个天上地下无独仅有的怪人!

“我们大乘修行者已经在念念间去觉知,绝不会在雷区边缘去检验自己”?

两性生活领域是仁君所认为的,大乘修行者的雷区,所以,应该远离这个领域,不要雷区边缘检验自己。
这个大家都见到,是仁君你的观点。你要认为哪个领域是雷区,都是你的自由,如果非要论这个,实质没有什么意义。

我只想请问仁君:大乘修行者的所谓雷区究竟有多少?除了你认为两性领域,究竟是哪些?那他们面对这些仁君所谓雷区,又到底应该怎么做?

最后,“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犹如寻兔角”。

这句话应作何解?说明什么?请问仁君:修行人的道场,究竟是在哪个地方,世上有没有这样一个殊胜地方?若有,在何处?

还是回到最后一个最核心的问题,仁君请告之大众行者,修行人究竟怎么样远离你所认为的一切雷区,才能足够以策安全?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东靖

朋友,這班人美其名是大乘佛法行者,其實只是掛羊頭賣狗肉,她竟然在我面前招搖撞騙?般若都未懂得,竟然跟我說什麼了義?著相而不自知。

刻意禁止性行為,執着「禁止相」,又算不算慾望?

在我面前扮禁欲使者,結局只會被世人視為極端,她們自己欠缺情緣,卻說有伴侶及婚姻的人就是業障,他們自己就是清靜,簡直笑死人。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东靖

这些佛门败类,人人得以诛之,就是这班人令到南传觉得大乘佛法是神憎鬼厌,因为这种人的说话根本不是大乘,只是一厢情愿的迷信言论,闭门造车,并未获得清静传承之下,自以为是。

她言下之意,就要说“抛妻弃子”,是何等的伟大?

我真的想一巴掌打她的嘴!简直欠缺人性!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东靖

这种人天天口中都说戒淫,在他们的修行世界之中,其实这班人得最淫,一个不吸毒的人,会不会天天说戒毒?此地无银三百两!

佛陀说法40多年,就是叫人去抛妻弃子吗?

说这种话的人必须拖出去打!问一问有伴侣及已婚的人,怎样淫呢?只是这个孤独的宅女,才会说出这些荒唐的说话。

性冷淡,形成病态,然后高调以为自己清净,诋毁有情缘及婚姻的人业障,而沾沾自喜?

她知不知道自己说什么?简直神憎鬼厌。

般若Prajna回复建建

为何要禁止性行为,而不禁止吃饭喝水?同样是一个身体上的器官,为什么性器官就要比其他器官低劣呢?到底戒的是行为?还是你因某种行为而产生的贪欲呢?

东靖回复Handsome轻心 (作者)

那一班人比如她,根本不明离相的智慧,她一开口说话就见到句句处处着相乱七八糟,却高调宣扬什么禁欲,确实神憎鬼厌。

更不要说常人友朋,在生活中估计只能对她敬而远之,离得她这样心的人越远,人或许才会感觉到越安全?

雨求泽

作者说自慰不是邪淫,但以我自身多年自慰的经验来讲,自慰带来恶果,命运越来越差,身体越来越差,恶因恶果,还说自慰不是邪淫吗?性行为讲究阴阳交合,自慰哪来的阴阳二气,只会伤害身体。

Handsome轻心 (作者) 回复雨求泽

危言耸听。

寂陽回复雨求泽

有害的不是那个行为,而是过度 ?

静心

都五蕴皆空了 你的性欲哪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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